2019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 号)等法律法规,经吉林省委组织部同意,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开展2019年公开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计划
2019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和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等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公布信息为准。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省县(市、区)级以上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符合转任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8名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
岗位描述:负责领导讲话文稿起草、公文审核与办理、专题会议筹办、调查研究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工作强度较大,需要经常加班、出差。
(三)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行,以往表现无不良记录;德才兼备,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
2.综合素质好。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各类公用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3.报名对象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任职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体健康,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正科级(含)以下职务。
6.一般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7.一般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报考人员与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得报考。
6 .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9年3月9日8时30分至3月11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ks.cn),按照报名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材料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至1000KB以内):
1.报名表;
2.身份证;
3.工作证;
4.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5.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信息采集表;
6.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
7.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50KB以下)。
报名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承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审核推荐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从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2019年度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报请现任职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现任职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通知考生,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
(四)报名确认
2019年3月9日8时30分至3月11日16时3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截止后,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核减选调人数。
(五)打印准考证
2019年3月15日8时30分至3月16日9时,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按照4:2:4比例,计算总分。
(一)笔试
根据岗位需求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9:00-11:30
笔试考场设置在长春市,具体地点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分数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和面试。
在专业考试和面试前,对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表》原件(须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套);
3.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4.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套,须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原件;
6.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考试和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在面试前组织,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首页。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下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前,专业考试成绩将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并通知考生。
(四)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下的,取消体检和考察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集中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深入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并严格审核档案,充分了解人选能力素质、德才条件、工作经历等。
在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前,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不再依次进行递补。
(一)公示。对拟任职人选在本人工作单位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二)办理手续。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www.jlgwyks.cn)为本次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1-8890428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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