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佛山市唯一一所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校现为广东省一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佛山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总部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学会会长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园区校企协同合作育人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坐落于三水国家级工业园区腹地,校园总面积962亩,政府总投资11.8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9000人,生均教学设备值达到1.5万元。学校围绕“立足地方、服务企业、质量为本、校企联动”的办学理念,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经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专业布局重点面向智能制造、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有机械制造、汽车、光电技术、信息技术、食品饮料、经济管理、金融服务、旅游、艺术设计等九大专业群,共33个专业(专业方向)。学校与一汽大众、长安福特、美的集团、海尔集团、佛山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合作开设冠名订单培养班;与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合作,成立了佛山中德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并率先与全球知名企业——德国KUKA机器人公司联合建立机器人应用技术与培训中心。
为将学校建设成富有佛山产业特色的全国一流高职院校,特面向全国公开诚聘二级学院院长1名、博士人才16名,热忱欢迎有志于高职教育的仁人志士加盟,共襄盛举。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引进二级学院院长、博士人才岗位需求表》
三、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
四、引进条件
引进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其他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学历和学位;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引进岗位及其他要求
1.财经管理学院院长岗位
应聘本职位的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财经管理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等学校教授职称;
(2)近5年内,担任公办高校二级学院(系)院长(主任)、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科研等处室副处长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较丰富的科研教研成果,具有企业工作背景者优先考虑;
(4)熟悉高职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领导和管理能力,有能力承担财经管理学院的校企合作、教学组织、师资建设、专业及课程建设与改革等工作,具有本职位的履职能力。
2.博士岗位要求
博士后岗
普通高校毕业博士,出站博士后,有较好的学术潜力。
博士A岗(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学历背景,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至少有一个学历阶段毕业于海外知名大学或国内重点大学和研究院(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是参与过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或EI收录2篇及以上),或SSC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或CSSCI收录2篇及以上)。
博士B岗
普通高校毕业博士,有较好的学术潜力。
3.具体岗位需求见《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引进二级学院院长及博士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应聘者须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二级学院院长50周岁及以下,博士40周岁及以下,博士应届生毕业生不限年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岗位待遇
届时按照聘任合同约定提供与受聘者工作业绩、岗位职责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受聘人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及服务协议,各个岗位都有不同的考核要求和标准,具体将在聘任合同中明确。各类引进人才享受待遇如下:
1.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基本工资津贴;
2.提供人才公寓或过渡性住房;
3.提供专业及技术能力方面境内外访学及培训机会;
4.提供企业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学习研究平台;
5.给予相应安家费补贴、科研经费资助。
岗 位
薪酬待遇
安家费(万元)税前
科研启动费(万元)
配偶安置问题
理工科
人文社科
二级学院院长
面议(不低于教授四级岗)
面议(不低于60万)
20
15
面议
博士后岗
若无职称的,高聘到副教授七
级岗,三年后根据实际职称聘任。
30
30
30
博士A岗
若无职称的,高聘到副教授七
级岗,三年后根据实际职称聘任。
30
10
8
博士B岗
若无职称的,参照讲师十级岗。
20
8
6
备注:1.科研启动费以项目的方式进行资助,根据我校科研项目有关规定管理。
2.安家费部分包含佛山市财政配套经费,夫妻同时引进的安家费按高的一方计算。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1月15日,视本阶段报名录用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第二阶段的报名。
(二)报名形式
1.应聘者填写《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引进二级学院院长、博士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供佐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复印件。
3.应届博士毕业生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学校组织人事处公开招聘邮箱:fzygkzp2013@163.com,邮件以“应聘者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命名。
我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遴选,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用人部门专业建设发展及团队结构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未通过遴选者,不予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名单、时间、地点在我单位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告(http://www.fspt.net/),届时请及时关注。
总成绩=部门面试成绩+校级面试成绩。二级单位面试成绩占50%,学校面试成绩占5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力资源处组织面试通过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组织人事处将引进人员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等材料汇总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二)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三)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以及未能按时出站或未能按时办理完出站手续的博士后,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0757- 87263102 0757- 87263103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528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