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兴港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9日,公司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是一家由贵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并纳入银监会管理的政府融资类平台公司。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基建产品、建材等,并承担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其他项目建设,以及部分收益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公司内设办公室、资产管理部、财务部、工程部、项目部、投融资部6个部门,并拥有兴港中益和兴港中盛两家全资子公司,目前共有干部职工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5人。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改善专业人员结构,充实人才队伍,经市国资委备案同意,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分批招聘工程、财务、营销管理和投融资等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共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信息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聘用条件详见《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基本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员工的义务;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聘方式
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后),按要求发送至兴港公司电子邮箱(xg4292019@163.com),文件名为“应聘人员登记表-XXX(岗位类别)-XXX(姓名)”。应聘者信息将被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兴港公司有权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兴港公司将通过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及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证件并进行现场审查核对:(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任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4)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5)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1日—26日
联 系 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75—4292019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