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近年来,工程项目环评审批走过场现象屡屡在一些地方出现,有的工程项目公众意见调查完全由地方政府主导,满意率竟然接近100%;有的调查方对当地群众以利引诱,给同意的人送米送油,不“配合”就通报供职单位。“先建设,后环评”“边建设,边环评”情况也时有发生。
【标准表述】
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习近平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妥善应对复杂局面,环评管理工作既要发挥好环保倒逼经济转型的作用,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又要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推动经济转型发展。还要广泛、扎实、深入地做好公众参与工作,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尽管随着《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环评阶段的公众参与已经取得了重大进步。但不容忽视的是,环评众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依然不足,公众意见处理走过场现象依然比较普遍,导致公众参与的有效性较低。缺少了有效的公众监督,缺少了公开透明。
【具体措施】
一、要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完善环评制度设计。切断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保障环评单位的独立自主性;加强公众参与进程,实施重大项目环评报告公众听证制度,使造假者在阳光下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