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5年5月发布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在2.73亿农民工里,50岁以上的占到17%,总数超过4600万,而40岁以上的将近1.2亿。按照我国的现行规定,企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职工年满55周岁就可退休,身体出现疾患、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可提前退休。退休后,可以从社保基金领取养老金,安享晚年。但是,目前有一批农民工,尽管已届高龄,仍须通过打工来为自己挣钱养老,没有退休这种方法。
【标准表述】
高龄农民工的问题,本质上反映的是城乡的差距、劳资的矛盾。当前,城镇化率已达54.77%,可农民工及其家属仍难享受均等服务。城乡发展一体化任重道远,让农民工分享红利、收获实惠,像城里人一样把根扎下来,是一场输不起的战役。
然而,养老困局形成根源可分为两种:
1.历史的因素。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农民工已被纳入了社保系统,但是,改革的红利更多是由年青一代农民工所享受,对于那些已经到了需要使用养老金年龄的老年农民工来说,由于年轻时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没有养老金账户,或者即使在后期参与了社保,也由于缴费年限过少而不足以领取养老金。
2.现实的困境。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农民工,不仅“议价”能力有限,还面临异地转移的困难。折腾一圈下来,拿到手的可能还没缴的多,更解决不了眼下缺钱的心慌。于是,不少人被迫选择中断社保,甚至弃保。本来多缴多得的制度设计,就这样成了“能少缴就少缴”的无奈选择。
【具体措施】
1.要适当调整社保缴费的费率,降低异地对接的门槛,共同增进企业与农民工缴费养老的信心。
2.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对应缴不缴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保证农民享受到应有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