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听取了上海制订相关文件的汇报,并在3月5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肯定上海市委针对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的意见,要求上海在试点中按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稳妥实施,在实践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标准表述】
当前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人际关系比较紧密,尤其因为领导干部有权,不仅其本人容易受关系所累,其家属也是“最受欢迎的人”。有些人为了扩大关系网,达到个人目的,想出种种办法接近领导攀附权势,甚至不惜重金拉拢腐蚀领导的家属,把这些他们认为有用的人拉下“海”,从而为自己傍到“靠山”。如此“潜规则”,是腐蚀党员干部、败坏党风的沉疴毒瘤。大量事实证明,领导干部一旦掉进关系网、人情陷阱而不能自拔,很容易出问题。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已经成为中央巡视组发现贪腐领导干部的重要线索之一。
【具体措施】
遏制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关键在于“严”字当头。执行党的纪律要“严肃”,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否则再多的禁令也都是做样子看的,极易造成破窗效应。
规章制度要发挥效力,必须要结合实际,制定得更加严密一些。
领导对自己要“严格”要求,严以用权。面对群众的眼睛,领导干部自我要求越严越好。在处理人际关系和人情问题上,领导干部既要真诚待人,乐于助人,不能六亲不认,更要讲党性讲原则,努力做到慎独慎处慎微,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坚持按党纪国法政策制度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