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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 [2014]6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专业设置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人机对话和纸笔两种方式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及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其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二)成绩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考试机构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详见附件2)。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鲁发〔2003〕3号)的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流程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自1月6日-1月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应试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格式见附件3),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盖章后,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办理确认手续,到指定网站网上缴费或指定确认地点缴费。
(二)资格审核
驻济和省属各大医院、市直部门及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区的报考人员上网报名并下载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简称《申报表》,附件3),经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由各部门人事处(科)、区人社局(卫生局)汇总后,携带考生全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北园路502号联四路与北园路交界口东南角)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和缴费。其他企业及民办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上网报名并下载打印《申报表》,可携带全部材料直接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和审核。
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的报考人员上网报名并下载打印《申报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按属地原则到县(市)区人社局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和缴费,再由市里进行复核。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4。
应试人员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网上打印一式两份,此表须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应试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和现有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此复印件仅限某某同志申报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并在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4.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需提交单位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5. 2014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每位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证明,格式详见附件5;
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人员,需提供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证明;
8. 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需要提交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 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6。
以上证书原件(身份证、资格证、聘书、毕业证、执业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请用长尾夹按以上顺序夹在一起。申报表、所有复印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证明、社区工作证明等材料用订书机将左上角订在一起,并将申报表放在第一页。
(三)缴费方式
1.驻济和省属各大医院、市直部门及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区的报考人员,在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并且审核通过后,登陆济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jnhhr.cn/)或济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jnrsks.gov.cn/),点击相关通知,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2月2日-2月9日。
2.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长清区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社局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同时进行现场缴费。
注:应试人员报错专业和科目的,须于1月28日前提出修改申请。
四、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05号)文件规定,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科50元。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考生在报名时,填写信息要认真、细致,反复检查后再提交,所填报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有关内容,严肃处理,并全省通报。
(三)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附件:
3.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此件为格式,仅供参考。真正表格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直接在线打印)
6.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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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doc》、《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诚信承诺书.doc》来源于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最近更新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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