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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条件审核有关情况说明

来源: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阅读:1858 次  日期:2015-01-05 13: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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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审核作如下说明:

一、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任一);

3、卫生类毕业证书;

4、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 [专业代码为301—365专业],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申报护师[专业代码为203-204]及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

6、跨系列、类别、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岗位的有关证明材料;

7、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交与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及所在社区卫生机构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和本人取得的《山东省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合格证》;

8、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只需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有效身份证明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A4规格)。

9、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二、报名条件

2015年东营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条件

类别 报考级别 报名条件
临床医学 预防医学 全科医学 药学 护理 其他卫生技术 中级: 主治医师 主管药师 主管护师 主管技师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 7年。(资格证2006年) 2. 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 6年。(资格证2008年) 3.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 4年。(资格证2010年) 4.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 2年。(资格证2012年) 5.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毕业证2014年)
助 级: 药师 护师 技师 1.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资格证书2009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2年。(资格证书2012年) 3. 大学本科毕业,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毕业证2014年) 4.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毕业证2014年)
员 级: 药士 技士 中专、大专毕业,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毕业证2014年)
备 注 1、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临床医学、预防、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专业初级资格应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2、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考试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临床专业以外的其他人员根据现有职称及所从事的工作,报考相关专业考试。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时间须满2年。 3、报考护理专业人员需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凡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5、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注意:审核过程中注意辨别毕业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真伪,其中毕业证书可以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http://www.nhfpc.gov.cn/)可以直接查询。

三、报名审核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1、在报考医、药、护、技四种职称类别时,提出转岗申报的,需提供两年以上相应岗位聘任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要求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密封提报,不允许报考人自行呈报档案),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应纳入转岗申报范围,考生在2年内报考同级别专业相关情况可在报名信息系统中查询。现任职称已经完成转岗,则参照完成转岗时所提供的学历资料和现职称类别,参加上一级职称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以第二学历相应缩短从业年限参加申报的,第二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类别要求,且第一学历为本专业全日制学历。研究生毕业前取得执业资格,可参照执业资格取得时间认定年限。

3、毕业专业中妇幼保健、妇幼卫生、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护理等专业应该参加全国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国家执业医师按专业分为临床、公卫、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学等,在申报中级职称考试时,请不要更改专业申报。

4、关于个别专业申报。①预防医学类(第一学历)毕业生,可申报营养专业考试。②临床医学、临床检验学历人员从事血库、输血科、输血指导等岗位人员可申报“输血技术”专业。③临床、预防、护理、检验专业人员从事疾控机构消杀科及医院无菌室、手术室、消毒隔离中心等岗位工作可申报“消毒技术”专业(初级士、师级别无该专业)。④制药工程专业不能报考卫生系列“药学”专业职称考试(该专业医学或理学学士除外),药物制剂专业毕业生要提交个人档案中《学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管档单位公章),通过分析“必修课程”设置情况,判断该类考生的教育培养属于临床药学方向,还是药品生产营销方向。⑤第二学历医学影像诊断专业、口腔医学诊断专业、临床检验诊断专业人员,在报考放射、口腔、检验等技术类中级职称时可相应缩短从业年限。⑥医学物理检查技术专业、临床诊疗技术专业可报考放技、心电、脑电等技术专业职称。⑦社区康复(中专)专业报考康复技术专业职称,口腔工艺技术专业报考口腔技术专业职称。⑧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可报考“病案信息技术”专业职称。⑨教育、财经、会计等非卫生专业人员(如:运动人体科学(医学学士除外)、应用心理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生)不应报考卫生系列职称。⑩取得国家药师执业资格满两年的人员在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中可直接转岗申报。

5、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需取得《山东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或《山东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其中,我市2010年为乡镇医院招聘的12名临床专业本科毕业生已经完成为期三年的规范化培训任务并进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受培训考核衔接问题影响尚未发放《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该批人员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专业考试。

6、由于地市间掌握审核标准有差异,非东营市的往届考生应该重新审核报考资格。

7、民营医疗机构考生材料加盖单位和执业注册机构(如:医政股、卫生审批中心)公章。

8、2006年1月份以后评审、认定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不作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依据。2017年12月30日以后取得的第二学历满三年后,方可作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依据。

9、提醒考生报考专业应同执业注册和现从事专业一致,以免影响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从业年限栏”请不要填“0”。

10、职称报考人员需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本科学历由助级晋升中级职称人员只审核近四年继续医学教育情况。

11、在政府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城市(含县城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相应级别的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的城市医生,报考主治(管)医师资格,需按规定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1年。按照(东卫人字〔2010〕37号)文件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审核支医情况。

12、全市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科、本科学历相关专业执业医师在申报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需提交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审核要点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审核要点
序号 内容 审核要点 材料要求
1 学历资历 详见《考试报名条件》,以第二学历缩短从业年限参加申报的,第二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类别要求,且第一学历为本专业全日制学历。城乡基层卫生机构人员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需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1、查看全日制学历和第二学历证书,特殊情况可查询教育部学历认定网站。2、审核03年以后评审认定类资格证书时,同时调取任职文件和呈报表原件查看。3、2017年12月30日以后取得的第二学历满三年后,方可作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依据。
2 准入资格 报考护理类专业人员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医师类专业须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审核执业资格时,注意区分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两类资格。
3 转岗报考 提出转岗申报的,需提供两年以上相应岗位聘任证书、任职文件和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要求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密封提报)进行审核,所在单位要将考生情况公示三天。因达不到准入资格条件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转岗申报其他专业。 1、审核聘书、聘文、档案、公示文等4类材料。2、注意医、药、护、技各职称类别之间,大多专业不存在转岗问题,具体情况见“关于个别专业申报”有关解释。3、医疗、公卫、中医、口腔、护理等专业毕业生必须先行参加执业准入考试。
4 继续教育 报考人员需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合格,其中,本科学历由助级晋升中级职称人员只审核近四年继续医学教育情况。 审核《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证书》或《东营市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登记表》。其中,报中级职称人员只审核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上年度考生、新入职和外市转入考生不审核继续教育学分。
5 城市支医 城市医生报考主治(管)医师资格,需按规定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1年。 审核由医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
6 规范培训 全市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科、本科学历相关专业执业医师在申报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需提交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专业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肿瘤科、临床病理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全科医学科等。

注: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发放、职称管理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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