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招聘)联系函
[ ]第 号
XXX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10号令和《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经全面考核, 等 名同志被我单位录用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现前来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请接洽。
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录用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岗位(工种) | 学历 | 身份证号码 | 户口状况及地址 | 失业人员类别或证名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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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915 次 日期:2014-12-26 16:3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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