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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等六门课程的通知

来源:重庆南岸招生考试信息网   阅读:1133 次  日期:2014-10-25 16: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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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3〕3号)要求,我市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上述专业相关课程考试,同时停考其他专业涉及的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等6门共同课程,具体课程替代对应表见附件。已公布的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将同步调整。

接此通知,请及时周知考生。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4年9月19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等6门课程停考替代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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