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青海省公布2014年度职称汉语言民族语文和医古文知识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883 次  日期:2014-10-21 10:31:55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青海省公布2014年度职称汉语言民族语文和医古文知识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2014年度职称汉语言、民族语文和医古文知识考试合格标准确定如下:

语种(级别) 合格标准
汉语言(高级) 38分
汉语言(中级) 38分
医古文 50分
藏语文 55分
蒙语文 60分

接此通知后,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底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证书等相关手续。办理证书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其他职业资格考试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上海市2014年全国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证通知
下一篇:济南市领取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合格证书通知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青海省公布2014年度职称汉语言民族语文和医古文知识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其他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