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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仪陇县教育局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仪陇教育信息网   阅读:2121 次  日期:2014-09-15 0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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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4〕03号)的相关精神,遵照南充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1.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县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条件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知识水平;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发和运用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普通话水平和板书设计的能力;

2.申请高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必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取得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四川省自学考试)合格证书。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当参加相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2.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3.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程序

在申请教师资格前,申请人必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做好准备工作。

(一)申请教师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网报时间:9月15日-10月15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请记住“报名号并自行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及“承诺书”,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2.思想品德鉴定

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3.现场确认

⑴确认时间:10月22日前(节假日休息)

每天的8:30-12:00和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⑵确认地点:仪陇县教育局办公楼五楼政工股515号办公室。

⑶上交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注:1.网报成功后,请在线用A4纸双面打印;2.在申请书封二中的个人承诺栏内签名);

②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⑥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⑦在岗教师提供上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附件二:仪陇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此表在教育局档案室复印);

⑧与网报同一背景的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体检表张贴1张,现场确认时上交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注:所有复印件注明“系原件复印”,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二)体检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

时间:10月22日前

地点: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

2.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时间:10月22日前

地点:仪陇县中医院(仪陇中学新政校区老校门前行一百米)

申请人员在指定医院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

测试时间:(待定)

测试地点:(待定)

2.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测试时间:10月25日下午2:30开始

测试地点:仪陇县实验学校

(四)证书制作、发放。

具体时间:11月1日-12月20日

未尽事宜,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南充市教育局0817-2810030(彭老师),仪陇县教育局政工股0817-7216535(石老师)

附:网上报名方式及打印申请表

2014年9月1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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