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认定2014年江苏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心理教育、高中通用技术教师资格人员如何报考?
答:因教育部未开考相关科目,暂不受理中小学综合实践、心理教育、高中通用技术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但符合过渡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过渡期内申请相应教师资格并参加当地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过渡期结束后(2017年起),除教育部开设相关科目外,不再受理上述学科教师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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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044 次 日期:2014-09-03 11: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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