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请问老师这里的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是否包含2个。
回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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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026 次 日期:2010-06-28 10:3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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