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水利(水务)局、卫生局、扶贫办、团委:
现将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基层服务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深化改革的方向,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围绕“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及时调整“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认真研判形势、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健康持续发展。
二、明确导向,拓展岗位。“三支一扶”计划旨在倡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聚集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卫生、水利、农业和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展服务岗位,将水利和农业技术推广纳入“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范围,明确服务岗位和招募人员的专业要求,提高针对性,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三、规范招募,强化管理。建立全省统一公告、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招募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工作,避免出现指标浪费、政策不一、要求不同、解答不畅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各服务单位还应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在岗培训、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的机会和平台,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逐步建立“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轮训制度,不断提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落实政策,保障待遇。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各项待遇政策,进一步强化期满就业服务工作,增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各地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要按照申报“三支一扶”招募指标时的基层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岗位,落实好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简化程序直接聘用到基层事业单位的政策。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把继承和弘扬“三支一扶”精神,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张广秀等基层服务人员的回信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借助多种媒体渠道,加大“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善于总结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善于挖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先进典型和事迹,善于结合实际开展“三支一扶”培训、学习等活动,为“三支一扶”计划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安徽省委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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