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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藏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治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的通知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2629 次  日期:2014-07-24 17: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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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中直)各有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2014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治考试于7月6日顺利结束,现就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1、区直(含拉萨市直、西藏民院、西藏驻成都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50分;

2、山南、林芝、昌都、日喀则地直及西藏驻格尔木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45分;

3、阿里、那曲及全区各县考生,合格标准为40分

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均为1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为考试时间(即2014年7月6日)。

以上标准在执行中如有问题,最终解释权在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查分时间:2014年7月19日9:00至9月19日24:00。

非教育高级查分地址:http://218.57.146.218/wb_xzzz01/webregister/

教育高级查分地址:http://218.57.146.218/wb_xzzz02/webregister/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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