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我市应征青年入伍积极性,确保为军队输送高素质兵员,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1]123号)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征集计划及安置办法
面向社会征集3名符合条件的兵员。在根河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后,安置根河市全额事业编制单位工作,聘用时间从退役时间起计算,按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聘用。
二、征集对象
现根河市户籍且满1年以上(2013年9月1日前落户),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男性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年龄23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24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兵役法》规定的体检、政审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方式:
(1)应征人员必须先在全国征兵网上登记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
(2)网上报名成功之后,与根河市人民武装部联系打印报名成功凭证。
(3)应征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凭证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或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同版彩照3张,登陆根河政务网站下载并填报报名表一式两份,到人社局三楼小会议室登记。
3、体检及政审
由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应征报名人员体检、政审。
四、考试及成绩公布
1、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开考试。
2、进入考试范围人员需缴纳考务费120元。
3、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4、考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及体检政审情况另行通知。
5、考试比例:考试人数与拟征集人数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考试,考试人数如果未到达开考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适当调整。考试结束之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应征入伍人选。如果出现因考试成绩并列而无法确定应征入伍人选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涉及的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试成绩及拟征集人选按征兵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公示。
7、应征人员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名、考试或办理应征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应征资格。
咨询联系电话:8559523(陈参谋);5227722。
根河市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征集入伍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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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公开考试报名表》来源于根河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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