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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云南省法检系统招考笔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阅读:13704 次  日期:2010-06-03 15: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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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0年云南省法检系统招录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2010年云南省法检系统招录笔试阅卷完毕,各位报考人员可从即日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现将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信息的查询

考生可通过指定的网站--云南考试网的“成绩查询”栏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应先进入WWW.YNRSKSW.CN,然后选择“其他考试进入主站”,再点击“成绩查询”的方式进入成绩查询页面)。

根据招考公告,经研究,笔试成绩(已折算为百分制分数,并已含各类加分。下同)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1、省级法院、检察院及昆明市级法院、检察院为58分;

2、州市级法院、检察院(不含昆明市级两院)为50分;

3、县级法院、检察院为40分。

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在该岗位拟招考数2倍范围以内的人员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报考要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岗位免笔试的考生,按所报考岗位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不含免笔试岗位考生,免笔试考生可以在报名网站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的信息)将同时在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网通知公告栏(www.ccp.yn.gov.cn)、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的公务员招考专栏(www.ynrs.gov.cn)、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的论坛进行公示。

6月5日为查分期。《行政能力测试》和《法律专业知识》A、B卷均为计算机扫描阅卷,不存在分数的人工累加错误,因此查分仅针对参加了考试但没有考试成绩的人员进行。如有参加了考试但没有考试成绩的考生,请于6月5日24:00前填写本文所附表格,发送EMAIL至ynsrstgwyc@sina.com,6月7日在上述网站公布查分情况。

根据2010年云南省法检系统工作人员招考公告,笔试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法律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3

二、资格复审

考虑到与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发放时间相衔接,全省法检系统工作人员考试的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大致定于2010年7月下旬或8月开始,请考生7月10日上网查询具体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届时考生应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在规定的复审时间里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若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将处以5年内全国公务员禁考的处罚。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不含免笔试者)、笔试加分依据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以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作为毕业证的辅助证明材料;成人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对于招考对象为基层机关公务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其余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面试的实施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0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非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面试方法及面试详细安排将由面试组织单位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二○一○年六月三日

附:相关文件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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