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精神,对报考我区中小学“特岗计划”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贺州市八步区“特岗教师”职位并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应聘人员名单,对应聘者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一)复审内容
(1)应届毕业生。要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专科应届毕业生还要毕业学校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对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可在2014年7月25日前补验。
(2)历届毕业生。要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要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4)以上需复审的证件均为原件和上交1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二寸相片一张。凡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5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资格复审合格后即发放面试通知。
地点: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人事股(贺州市新兴南路62号)。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7月20日上午8:00—17:30
面试地点:贺州市八步区实验中学(贺州市新兴南路58号)。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要求:
(1)专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按学科分类分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应试人员统一集中候考室,面试期间不准离开候考室,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出现成绩并列时按以下条件顺序作为优先拟聘对象:
①师范类;
②非师范类但持有教师资格证;
③同类专业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高的、获奖情况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担。对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录取分数要求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名单确定
体检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2014年7月2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通过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审核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予以公示。
五、集中培训与考试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由各设岗县(市、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集中培训在8月2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六、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由招聘单位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确定后由八步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4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政策处理,联系电话:0774—5211876(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0774—5281325(贺州市八步区人社局)。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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