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徐州市2014年度地矿/地震/测绘/土地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376 次  日期:2014-06-30 15:41:4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徐州市2014年度地矿/地震/测绘/土地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有关部署,现就2014年度地矿、地震、测绘、土地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地矿、地震、测绘、土地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对照相应职称政策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条件

依据《江苏省地矿、测绘、土地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及附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本专业工作年限和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计算均计算至2013年12月底。

三、申报材料

(一)资格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3、国家(省)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科目继续教育24学时(提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2013、2014年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

5、任现职期内的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6、申报评审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7、由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政治素质及思想品德表现证明。

(二)业绩成果材料

1、业务工作工作报告1份。主要是对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情况、业绩情况、专业特长、工作方向等。

2、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成果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获奖证书相对应的科技成果、成员鉴定等)。

3、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规定数量、质量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著作须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宣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相关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0份,A3纸。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单位填写),并报电子版。

4、免冠小二寸近期正面照一张(资格证书用)。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时,须携带原件审核。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

2、报送的材料须按“资格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两部分,分别制作封页、目录,并装订成册。每盒(袋)材料封面贴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

五、有关事项

1、接收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5日。

2、联系地址: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904室(建国西路80号)。联系人:王女士,电话:85803815。

3、职称评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4、以上表格请在徐州国土资源网下载,网址http://www.xzgtzy.gov.cn。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徐州市2014年度地矿/测绘/土地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下一篇:2014年三亚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情况公示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徐州市2014年度地矿/地震/测绘/土地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