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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兰溪市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2182 次  日期:2014-06-30 14: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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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兰职办[2014]34号

市机关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金华市职改办金市职改办字〔2014〕14号《关于金华市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和计划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市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进评审管理办法,努力提高评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1、完善专家库的组建。初评委(下放权限的中评委)办公室要按有关规定组建和调整评委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具有相应的学术、技术背景,并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和公正性。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领导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再列入专家库。组建和调整专家库后应报市职改办备案。

评委会在召开评审会议前,由评委会办公室在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执行评审委员会。

2、强化程序管理。评委办公室应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各评委会在召开评审会议之前,应向市职改办报告资格审查、评前公示和执行评审委员会的抽取等评审工作准备情况,由市职改办出具书面意见后召开评审会议。下放权限的中评委参照上述办法,向市职改办报告评审工作准备情况后报金华市职改办备案。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金华市职改办与市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公布。

3、创新评价方式。各评委会要不断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方式方法,根据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积极引入业绩量化、面试答辩、考评结合等多种评价方式。进一步规范评委会评审工作程序,强化专业(学科)组的作用和责任,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4、建立评委培训考核制度。评委会召开评审会前,应采取适当形式,就评价标准、评审方法、评审程序等内容对评委进行培训。逐步实行评委会专家投票实名制,建立评委工作业绩档案,进一步强化评委的责任意识。评委会办公室要对评委在评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作为续任候选评委的依据。

5、建立复审监督制度。金华市职改办今后要随机抽取若干中评委对执行评价标准情况和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凡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或评审结果和复审结果有较大出入的,将视情取消相关评审结果,并给予黄牌警告,责令整改。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将暂停其评审权。

二、评审时间安排

根据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安排,金华市市职改办对各中评委的评审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活动时间作了指导性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各系列主管部门初评委应尽早做好与金华市中评委评审活动的衔接工作。根据上级评委会的要求,及时对本系列今年的职称评审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做出部署,并尽快将初级评委会的评审活动时间安排、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截止时间通知所属企事单位

三、学历、资历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及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必须同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以取得学历证书为准),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正常申报高级职务的,任中级职务的总年限不得少于5年;正常申报中级职务,任助理级的总年限最低不得少于4年(小学高级等系列为5年)。

学历认证要求。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和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国内学历认证表,有效期应到2014年底。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与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单位近三年来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过1年。

计算资历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止。

四、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岗位聘用的重要条件,对申报助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和事业单位职称岗位聘任,要求提供近三年来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各单位要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五、外语要求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职称外语仍按下列要求掌握:

1、申报中小学教师(含实验、教学管理)、艺术系列和文学创作、群众文化、社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2、申报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农业技术、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广播电视播音、律师、公证员、图书资料、档案、电影放映专业技术资格,以及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年满50周岁。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6)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7)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8)通过WSK、GRE、GMA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9)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0)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原职称系列没有或放宽职称外语要求的除外)。

(1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12)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3)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4)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街道办事处、部门所属单位人员)。

(15)正式关系在非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16)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

4、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2004年后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A级、B级合格证书,仍限只能有效使用一次。

5、政工系列的职称外语要求仍按原政策执行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计算机应用能力除符合免试条件外,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具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科目(模块)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称的应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科目(模块)的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初级职称的应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2个科目(模块)的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1、下列十一类人员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

(2)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

(3)申报工艺美术、艺术、文学创作、农业技术、体育教练员、乡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4)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7)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8)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9)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1)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街道办事处、部门所属单位人员)。

七、材料要求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2、各评委会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有问题的材料要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0)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收回相应的资格证书。

3、今年申报高级全面推广使用“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服务系统”,相关评委办公室要与金华市中评委办公室加强联系,做好衔接工作。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按照金华市有关系列中评委办公室要求,做好审核整理工作。

八、其它问题

1、各评委在召开评审会议之前,应向市职改办报告评审工作准备情况(含附件6、7、8、9),经市职改办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设中评委的参照上述办法,向市职改办报告评审工作准备情况,并报金华市职改办备案。

2、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今后对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将逐步实行评聘结合的办法,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3、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凡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申报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学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空岗数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为下半年国家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做好准备。

5、各评委办公室应把评审时间安排、送审材料具体要求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请将本系列的评审工作部署文件报送市职改办。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以及本文所列附件中的表格,均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jlxlss.gov.cn/lxrl)、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hlss.gov.cnjhlss)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www.zjhrss.gov.cn)。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聘等问题可免费打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

兰溪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

1.2014年度各评委会评审时间安排表

2.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3.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5.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6.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7.评委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

8.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建库情况表

9.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执行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表(1)

10.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1.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

12.委托评审函

13.评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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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各评委会评审时间安排表.xls》、《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doc》和《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等附件来源于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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