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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市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来源:喀什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1201 次  日期:2014-06-11 16: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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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统计局: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对统计从业资格工作安排的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做了相应的要求: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各县市要真正认识到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这一国家考试的重要性、严肃性。成立由主管领导挂帅的临时统计从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各县市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统计从业资格工作,指导、监督、支持培训机构开展对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

在宣传工作中要做到不留死角,把重点放在“三上企业”,力争使“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百分之百,确保“企业一套表”的填报质量,为“四大工程”的顺利进行、为官方统计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

二、 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1、2014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9:00—11:00;《统计法基础知识》14:00—16:00。

2、2014年地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7月30日,各县市要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认真细致地做好考试报名审核工作(资格和免考审核),在报名时参考人员需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提交照片(1寸近期彩色2张)、身份证复印件(A4正反面复印2张),免考人员同时附毕业证复印件(A4复印2张),报名表按项目要求填写完整(用Excel格式)。

3、根据要求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地区将上报自治区统计教育中心。各县市在7月30日前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地区统计局办公室。同时,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免考人员毕业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报名时交地区统计局办公室。

4、地区将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等统计从业资格相关规章制度,做好考试的具体安排;认真开展保密教育工作,强化相关人员的保密意识;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开展监考和巡考,严防考场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在考试期间,地区安排并对外公布、逐级上报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时处理考试的有关问题。

地区统计局从业资格考试值班人员:李庄辉、米娜瓦

值班电话:2827251

三、关于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即单(双)年份取得证书单(双)年份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2、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将实行全区统一考核,对合格者由自治区统计教育中心统一核发教育合格标签。请各县市将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附件二)于7月20日前报地区统计局办公室,地区将具体组织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米娜瓦, 联系电话:2827251。

3、自治区统计局法规处将对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以促进和规范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工作的落实。

四、考试培训费用及交费方式

考试培训费用根据地区统计局《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取(机打非税票据,需报名人员到银行缴费)。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用

1、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费:每门课程60元。

2、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费:每人10元。

3、各类教材按实际定价收取。

(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费用

1、计算机上岗培训费理论课80课时,每期80元。

2、计算机上岗培训费上机课80课时,每期240元。

3、继续教育报名费,每人5元。

4、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资料费(此项票据自治区统计局开具): 5元。

5、各类教材按实际定价收取。

(三)交费方式:

(1)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费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费,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和报名费由地区统计局统一收取,开具机打非税票据。

(2)为便于开具票据发票,原则上同一单位的人员合并开具一张票据,请各县市在报名时分类做好统计。

(四)交费时间:

各县市要及时清算上缴各种费用,于8月5日前将费用上缴至地区统计局。

五、教材征订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将不再由自治区统计局征订。如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可以县市为单位与乌鲁木齐市三联教育培训中心联系订购。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991-4537916 0991-4532077(传真)。

如需地区统计局统一征订教材,请填写纸质教材征订单并加盖公章,传真至地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人:米娜瓦 电话:0998-2827251(传真)。教材征订截止日期为7月25日。

附件一: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征订单待更新

附件二: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待更新

附件三:2014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待更新

附件四:各县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人员通讯录待更新

附件五: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待更新

附件六: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费开具发票方式统计表待更新

附件七:2014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开具发票方式统计表待更新

附件八: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教材开具发票方式统计表待更新。

地区统计局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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