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于2009年9月参加特岗教师服务工作,于2013年9月份服务期满,现在还在原单位继续教书(还有情况2是:服务期满后调离原学校,到了同县另一所学校继续教书),今年报考了“四项服务人员”乡镇文秘岗位,请问这样的情况在资格复审时需要开具单位同意证明吗?需要开的话要是需要我们学校的同意证明还是我们学校所在地的中心学校同意证明,还是要到县教育界开具同意证明?请老师给予回答,谢谢!
回复:你好,需要,由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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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贤网 阅读:1165 次 日期:2014-05-28 18: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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