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2014年黔东南州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4357 次  日期:2014-05-28 17:10:22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黔东南州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今年的职称工作,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5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由黔东南州州内评审的系列,今年实行新文件与老文件合并使用进行评审。具体做法:小学和幼儿园中级职称按《关于印发<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7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8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中学中、高级职称按《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6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中学正高级职称和小学副高级职称评审是否开评、怎样评审,目前尚未得到文件通知,等上级启动这项工作后,再另行安排。

二、关于继续教育学时问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每年应达到接受继续教育72学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年应达到接受继续教育32学时。申报州内评审系列的职称,州直单位和凯里市城区申报人员需要5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相应学历要求的年限,不到5年的按学历要求年限完成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学时);县城城区申报人员需要3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和民营经济组织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任现职以来需达到100学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任现职以来需达到50学时。2008年以后(含当年)招录到我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并培训合格,方可申报评审。

三、继续教育学时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严格按照黔人通【2007】290号文件要求登记,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形成责任制,各单位对本单位继续教育对象学时审核签章后报州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验印。各县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参照《关于做好州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4】83号)文件执行。

四、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取得国家相应执业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业绩和成果直接申报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五、做好职称工作“三公开”(申报材料、初审结果、评审结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两承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承诺并签署承诺书;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承诺并签署承诺书, 以确保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对未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推荐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全州的职称评审公示环节一律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六、继续实行评聘分开的制度,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七、继续开展民间艺人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要求,文体广电部门组织民间艺人职称申报的工作,人社部门负责组织民间艺人职称的评审工作。各县(市)人社局要加大和文体广电部门的联系,做好分工协作,搞好密切配合,以保障民间艺人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继续开展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九、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乡镇(不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和街道)专业技术人员的副高级职称申报认定工作,并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申报认定工作。申报认定的系列为我省开展社会化评审的系列(如:中学、卫生、工程、农业、经济、会计、统计、文博、群文等)。

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年审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人通【2002】50号文件执行,2014年7月1日至7月20日对2010年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2010年已审过的职称资格证书进行审核。职称资格证书审核需提供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和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由各县(市)人社局职称股室和州直机关或事业单位人事政工科室(处)统一报送,个人要求审核材料不予受理,审核地点在州政务中心我局的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8692102)。

十一、职称申报要以县(市)人社部门和州直行业部门或用人单位为申报的主体单位,统一申报,并填好本单位申报人员名册(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各1份)。我州社会化职称评审、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和基层副高级职称认定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定为8月12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5-8250274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黔东南州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2014年吉林市职称评审相关表格下载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4年黔东南州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