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报送初定全民初、中级和评审全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通知
各镇职称办,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市人社局关于《扬州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扬职称办【2007】4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的工作安排,现就2014年度报送初定全民初中级、评审全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特作如下通知:
一、报送材料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符合初定或评审资格条件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及所需报送资料
1、初定全民初、中级资格条件: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获得双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7)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8)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9)先参加工作,后获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读研究生之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以上,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0)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初定全民初、中级资格资料要求: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初定会计、档案、药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上岗证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需提供在“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选择一门共需科目学习并考试通过的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6)填写报送《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无论是申报个人或单位,都必须按照江都职称资讯网上的《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固定格式,将此表填写完整后通过网络发送到jdzcb@sina.com信箱;
3、评审“员级、助理级”学历、资历条件:
⑴中专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指所学专业与目前从事的技术工作不一致,下同)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员”级资格,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评审“助理级”资格。
⑵大专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评审“员”级资格,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评审“助理级”资格。
⑶本科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评审“助理级”资格。
4、评审“员级、助理级”资格资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上岗证或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须达40课时,需要提供二门在“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并考核通过的共需科目合格证)以及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报前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的提供《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4)取得员级职称以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分为五个部分写:①个人简历;②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③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尽可能用数字详细列举所从事项目或承揽工程的规模、工作量和本人在此项工程中所起的作用、受到的评价等;④论文、论著、作品等情况(列出刊物名称、期刊号及论文题目);⑤申报理由,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哪几条。如需破格晋升的人员还要逐条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具体材料];
(5)取得员级职称以后完成的专业技术论文或专题技术总结两篇以上(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6)取得员职称以后能证明自己工作实绩的业绩材料(提供有代表性的或能体现自己水平能力的施工方案、设计图纸、作品、研究成果、并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验收记录或甲方、使用者出具的有效证明);
(7)属非个人原因中专毕业未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直接申报助理级的,必须提供单位的非个人原因的证明材料。
(8)破格申报者提供破格报告,说明破格理由;
(9)填写报送《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无论是个人或单位申报,都必须按照江都职称资讯网上的《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固定格式,将此表填写完整后通过网络发送到jdzcb@sina.com信箱;
(10)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评审资料要求中除⑴、⑼项不装订外,其它第⑵—⑻项装订成一册,材料袋封面请贴“评审材料”登记表,注明:申报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级别、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报送资料程序
1.个人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情况后在初定呈报表或评审申报表上盖章,推荐上报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镇)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四、报送资料需注意的几点事项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书写要清晰、工整,学历、资历要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审查不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并追究单位及相关人的责任。
2、所需表格均可通过“江都职称资讯”(http://rc.jd.cn/zck)网页右下角“表格下载”栏下载。
3、资料报送时间,为满足申报者和申报单位的需要,更好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资料报送时间由原来的每年的7月、11月二次改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中下旬受理,全年四次(双休日除外),其它时间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务必按时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江都区浦江路85号市人社局院内最南边二层小楼的二楼东第五间办公室),联系电话:80804255。
扬州市江都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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