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市殡葬行业发展,确保惠民殡葬政策的稳步实施,全面提高殡仪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殡仪馆编外用工2名,具体承担火化、遗体接运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火化工1名,接尸(遗体化妆整容)工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殡葬事业。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三)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9年3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本市户口,户籍以2014年2月前所在地为准。
(五)持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4月3日。
2、报名地点:慈溪市民政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63016665。
3、报名要求:(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一寸免冠照2张;(6)填写报名表。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操作)
主要对面试人选的驾驶技能实际操作、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操作)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确定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替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内容为工作经历和现实表现。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替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录用后待遇
待遇参照人事局编外用工文件规定执行。
慈溪市民政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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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殡仪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来源于慈溪人才网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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