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工、协管员等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共18名,其中社工7名,协管员 5名,辅助岗位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无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
2、事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爱岗敬业,有长期扎根农村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0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
慈城镇人民政府党员服务中心(慈城镇解放路8号,周日不报名),江北区人才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88号,双休日不报名)。
3、报名办法
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慈城镇居民、村民报考,以2014年3月28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复转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部队获得优秀士兵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转军人随军家属,需携带退伍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逻辑能力、行政执法方面知识、政府管理的相关内容、服务群众的理念、方式方法、基本的财会知识等。笔试成绩为卷面成绩加附加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三)体能测试
报考城管协管人员的笔试结束后,需加试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4的比例确定。
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进行三个项目测试(10米×4往返跑≤13"1,纵跳摸高≥265厘米,1000米≤4'25"),其中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在体能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
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从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下淘汰。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总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不安排复检。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按招聘总数的1:1比例择优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动派遣,试用期为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招聘人数酌情核减。
2、招聘各阶段公告、结果等详见宁波江北人事网(www.nbjmrc.com)。
3、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591342,87570477。
4、本简章由慈城镇党员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慈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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