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4〕01号)和德阳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旌阳区教育局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德阳市旌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出具思想品德鉴定表)。
2.申请资格种类分别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4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窗口进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
2.4月10日-4月30日到德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5月5日-5月15日(工作日)到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417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体检前最好先咨询相关认定机构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免体检了却未被受理);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师范类毕业的申请者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即可视为审查合格,不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者将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地点、测试内容等有关信息咨询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
3.本次认定结束时间为7月10日。
四、咨询电话
旌阳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0838-2537080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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