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本中心将于2014年3月组织2013下半年全国统考心理咨询师二级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3月24日、25日、29日、30日,具体安排见《2013下半年心理咨询师二级答辩安排表》。
二、答辩地点:厦门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609
三、答辩要求: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答辩
2、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答辩地点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3、脱稿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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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924 次 日期:2014-03-07 15: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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