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2013年择优选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现有3人符合我县择优选聘条件,进入政审环节。现将进入政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请进入政审人员携带下列材料于2月24日前报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永靖镇虎城大道虎城大厦13楼组织人事科)。
1.考生书面自我介绍基本情况材料(A4纸打印原件一份)。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用A4纸出具的该考生有无违法行为证明。(原件一份)
3.居住地居委或村支两委用A4纸出具的该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原件一份)
4.居住地计生部门用A4纸出具的该考生有无违反计生法的证明。(原件一份)
5.相关考生证件复印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职位相关依据〈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要求的其他证件复印件)。用A4纸各复印一份附后。
6.个人档案。
监督电话:0851-7728975、0851-7727255
息烽县公招办
2014年2月19日
附件:贵阳市息烽县2013年择优选聘农村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进入政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xifeng.gov.cn/info/1122/18532.htm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全日制学历 | 最后学历 | 所学专业 | 是否师范类 | 教师资格证类别及专业 | 现在是否在编教师 | 13年公开招聘中试教成绩 | 13年公开招聘中综合成绩 | 特岗志愿县 | 特岗报考学校 | 报考职位 | 体检情况 | 是否进入政审 |
1 | 刘丹 | 女 | 汉 | 大专 | 大专 | 幼儿艺术教育 | 是 | 幼儿园 | 否 | 87.8 | 65.48 | 息烽 | 乡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合格 | 是 |
2 | 王德美 | 女 | 汉 | 专科 | 专科 | 学前教育 | 是 | 幼儿园 | 否 | 64.6 | 61.36 | 息烽 | 乡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合格 | 是 |
3 | 刘菊 | 女 | 汉 | 大专 | 大专 | 学前教育 | 是 | 幼儿园 | 否 | 63 | 60 | 息烽 | 乡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合格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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