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5号),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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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阅读:916 次 日期:2014-01-26 14:0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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