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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攸县2013年转业士官/城镇退伍兵竞聘安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攸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2550 次  日期:2014-01-07 13: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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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县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兵公开竞聘安置工作,确保竞聘安置工作组织严密,公平公正,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攸办发〔2012〕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2013年转业士官、城镇退伍兵竞聘安置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详情请登陆:http://www.hnyx.gov.cn/home/yxnew/2014-1-6/137857.html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公开竞聘安置30人到乡镇政府二级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面向具有本县户口的转业士官竞聘20人;面向具有本县户口的城镇退伍兵竞聘10人。

三、竞聘安置条件

1.竞聘安置对象必须是具有本县户口且属于2000年以后已在县民政部门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安置金、实行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兵;

2.遵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竞聘安置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兵公开竞聘安置,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

考试试题的命题、组考等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加分细则实施由县民政局负责;纪检监督部门派人全程监督。考试命题委托省级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监考与评卷。考试监考人员从县组织、纪检监察、编办、人社、民政等部门抽调;阅卷、计分、排名等工作委托省内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六、竞聘安置的程序

(一)制定方案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民政局共同拟定公开竞聘安置实施方案,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发布竞聘安置信息

竞聘安置信息在县电视台发布,同时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醒目处张贴实施方案。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至1月11日。

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县发展中心210室,联系电话:24213751)。

报名时竞聘人员须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士官证(退伍军人证)、民政局出具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证明及1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2.资格审查:县人社、民政、纪检监察、计生、公安等部门各派1人共同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作,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

2.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细则。

(1)转业士官的服役年限以10年(以周年算)为基数。每超期服役一年加0.5分;转业时间按照转业之年至参考之年,每一周年加0.5分。

(2)城镇退伍兵的服役年限以2年(以周年算)为基数。每超期服役一年加0.5分;退伍时间按照退伍回乡之年至参考之年,每一周年加0.5分。

4.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成绩、按服役年限所加分数、转业(退伍)回乡时间所加分数三项之和计算为竞聘安置人员的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定等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考试成绩为主排名),根据竞聘安置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竞聘安置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竞聘安置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主要考核竞聘安置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役期间表现、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愿申请放弃竞聘安置资格的,按竞聘安置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试、加分、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合格对象分别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日。

(七)选岗办法

按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分配名额和岗位,由拟竞聘安置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由选岗。

(八)待遇及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竞聘安置对象,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由县人社局下达书面上岗通知,用人单位及时与竞聘安置对象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七、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竞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竞聘安置资格。

八、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竞聘安置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公正公平,纪检监察部门将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

县监察局24222449

县人社局24327826

县民政局24213751

攸县2013年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兵

竞聘安置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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