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绍兴市上虞区航甬运河船闸运营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3.时间:公示时间从2014年1月3日起到1月9日止联系人:余琴琴,受理电话:82665111。
绍兴市上虞区航甬运河船闸运营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三日
具体拟录用人员请参照:http://www.syrc.org/newsdetail.asp?id=1098&smid=1&bg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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