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鞍山考区)开始发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考生需携带填写完整的《鞍山考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粘贴3.3cm(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本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6cm(两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今年报增项的人员,取证时除需携带上述合格人员登记表、证书、照片外,还需提供原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有免试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证件:
1、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一科的,需提供本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工作年限证明;
2、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科的,需提供本人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工作年限证明。
考生提供证件与以上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发证;提供虚假证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考生于2013年12月18日后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6号窗口办理(节假日不办公)。
联系电话:5541439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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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考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来源于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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