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2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招聘专业副高以上职称者,条件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审查
1、时间:2013年9月22日—9月26日。
2、地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详细地址:宝鸡市高新13路高新大道239号)。
3、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相片2张。
4、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未达到1:3比例时,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理论考试
1、方式:采取笔试的方式,分专业类别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教育理论和本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通过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bjvtc.com)信息公告栏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查询。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中增加答辩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应聘者自负。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市人社局和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审核、录用、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录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补录。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一经办理录用手续,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0917-3568014
乘车路线:市区乘坐51路、20路、17路或乘坐宝虢南线公交车及宝鸡-眉县客运车辆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下车。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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