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汉中市振兴计划和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示及面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现将我市2013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和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示,并将面试、体检、政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不大于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含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未达到1:3比例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低于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集中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9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3)
面试集中时间:当天上午面试的应聘人员于7:10前,当天下午面试的应聘人员于13:10前在面试集中地点点名。
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面试集中地点:汉中市委党校(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617号)综合大楼12层大会议室。
(三)面试所持证件
1、振兴计划面试人员: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的《报名表》原件。
2、市属事业单位面试人员: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公共基础知识》准考证原件。
二、考察、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后确定,[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和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9月28日18:00前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3年9月29日—30日。
(二)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在汉中钟楼广场(天汉大道与民主街十字西北角钟楼照相馆前)集合、点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的《报名表》原件及同一底板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4、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体检期间禁止家长或亲友随行;
5、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体检标准
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
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约350.00元人民币);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3、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四、考察
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领取《2013年汉中市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或《2013年汉中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10月9日18:00前,将按要求填写盖章的政审表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五、有关事项
拟于10月11日18:00前在汉中市政府网公告《2013年汉中市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2013年汉中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届时,请登录查询。
附件:
1、2013年汉中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2013年汉中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2013年汉中市振兴计划和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分组名单。
具体名单请参照:http://www.hanzhong.gov.cn/hanzhonggov/72630439595999232/20130912/579197.html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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