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90号)精神,现就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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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阅读:1137 次 日期:2013-09-05 15: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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