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
助理广告师各科目、广告师“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科目和“广告专业实务”科目4个科目均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科目4个科目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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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阅读:716 次 日期:2013-08-19 17:2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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