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江西省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领取合格证书。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考生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领取证书,申报时可将准考证原件附在申报材料上并说明情况。
受理时间: 2013年7月26日-8月9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补办。
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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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人事考试网 阅读:984 次 日期:2013-07-30 10: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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