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和《关于二○一三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体能测评结果和组织体检的公告》(以下简称《体检公告》,点击浏览)规定,我们于2013年7月9日、7月10日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了首轮首次体检,应检240名,报名参检232名,申请放弃和未在规定时间承办手续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8名;实际参检232名。另有二○一二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处于孕期现申请补检相关项目的报考对象1名。
根据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和个人申请,王昭华等200名参检对象体检合格,12名参检对象按规定需作补充检查(其中1名女性因处于孕期暂缓补检),本轮本次录用体检的其余参检对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我们将于近期根据个人复查申请组织复查和补充检查,同时组织对首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查、补充检查对象及相关安排
首轮首次接受体检的对象,可自即日起至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17时前,由本人用体检表所留移动电话通过本公告所附联系电话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8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9房间)查询本人首轮首次体检详细情况。
首轮首次体检后可申请复检的18名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3,点击浏览),可于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前由本人书面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首次体检项目中非当日、非当场复检和非《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所列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体检结论定为不合格。
参与了首轮首次体检需要补充检查的12名报考对象(详见附件2),除孙春蓉(准考证号:3041313021501)暂不补检X光外,其余报考对象和申请复检的报考对象,请于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即首次体检集中地)集中参加补充检查。体检注意事项参见《体检公告》第四条“参检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补充检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充检查资格,体检按不合格论。体检所需费用于补充检查或复检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二、首轮首次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
对列入体检尚处于孕期的报考对象1名,根据《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列入考察对象,连同本次公招已经体检合格的200名报考对象和2012年公招体检时因处于孕期本次补检项目体检合格的考生共202名,一并列入考察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名单详见附件1,点击浏览)。
(一)报考本市市本级及各县(区)所设人民警察职位(职位编码:1130001-1130007、1130009、1130011-1130015、1130017-1130020、1130201、1130202、1130204-1130207、1130302-1130306、1130401、1130403、1130404)共81名考生,由巴中市公安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西段33号,联系电话:5338680,联系人:景女士)负责。
(二)报考本市市级部门(单位)职位共24名考生,由职位所在各用人部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是:
职位编码1130021、1130022的2名考生,由巴中市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联系电话:18883296881或18980290671,联系人:冯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1130023的2名考生,由巴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联系电话:13605742965,联系人:童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1130024-1130028的6名考生,由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状元桥街346号,联系电话:5266768,联系人:黄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1130033-1130034的2名考生,由巴中市统计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中心15楼11号,联系电话:5268162,联系人:孙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1130035-1130039的11名考生,由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77号(恒丰饭店对面)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5268998、13881678622,联系人:王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1130040的1名考生,由巴中市畜牧食品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288号市畜牧食品局办公楼3楼,联系电话:5272133,联系人:苟先生)负责。
(三)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209-1130211)共7名考生,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8222169,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四)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308、1130310-1130314、1130316-1130319、1130321、1130323-1130325、1130327、1130328、1130330-1130339)的30名和魏琳(准考证号:2110413031518,报考职位:通江县劳动人事仲裁院综合)共31名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诺江镇东街58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五)报考平昌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409、1130412-1130413、1130416-1130418、1130420-1130429、1130431-1130436、1130438、1130439)共30名考生,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29937,联系人:郭先生)负责。
6.报考本市各县(区)司法局所设司法助理员职位(职位编码:1130101、1130103、1130104、1130208、1130307、1130406-1130408)共29名考生,由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440号,联系电话:5280577,联系人:张先生)负责。
考察严格按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点击浏览)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详见附件4,点击浏览),于2013年7月26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
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贺女士、蒲女士。
1.二○一三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后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scbz.hrss.gov.cn/disp.asp?ID=1361
2.二○一三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后需补充检查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scbz.hrss.gov.cn/disp.asp?ID=1361
3.二○一三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首次体检后可申请复查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scbz.hrss.gov.cn/disp.asp?ID=1361
附件: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样表)
《巴中市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样表)》来源于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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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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