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南充市市级行政机关遴选公务员的条件是什么?
答:南充市市级行政机关遴选公务员的条件是:
(1)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对象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3)在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3年7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遴选人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对象不得参加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机关的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