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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五不准”行为的通知

来源:易贤网   阅读:3726 次  日期:2013-06-09 17:42:43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员工“五不准”行为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位同仁:

大家好!

针对目前厂区内存在的一些典型行为,人事行政部将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条例于近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厂区内不准赤膊、穿着拖鞋、睡衣;凡出入厂门应一律按要求佩戴厂牌;对违犯者,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之7.1.4条规定:“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未佩戴工作牌或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给予罚款处罚50元/次,并在公司内网中公告。

二、 厂区内不准在办公室、车间、仓库等办公场所进食;对违犯者,按照制度之7.1.7条规定:“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进食,或擅自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的。”给予罚款处罚50元/次,并在公司内网中公告。

三、 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对违犯者,按照制度之7.1.8条规定:“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给予罚款处罚50元/次,并在公司内网中公告。

四、 厂区内不准情侣间搂搂抱抱,勾肩搭背;对违犯者,按照制度之7.1.14条规定:“其他与上述行为类似或性质相同的情形。”给予罚款处罚50元/次,并在公司内网中公告。

五、 厂区内不准在非吸烟区吸烟;对违犯者,按照制度之7.7.1条规定:“在车间及仓库场所抽烟。”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内网中公告。另,如在厂区内其他非吸烟区(除车间、仓库场所外的)范围内吸烟被发现者,按照制度之7.1.14条规定:“其他与上述行为类似或性质相同的情形。”给予罚款处罚50元/次,并在公司内网中公告。

规范厂纪厂规,人人有责!我们应果断制止以上种种不文明行为的存在,人事行政部将在公司大力宣传及内保协助监管下,从7月25日起针对厂区内所有不文明的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一经发现即按照制度严肃处理。在惩处过程中如有态度恶劣不予配合者,或经三次处罚仍被发现再犯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

特此通知

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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