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2013年戚墅堰区公开招聘教师已结束,现决定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
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二、体检时间
2013年6月6日—7日(周四、周五)上午8:00开始。
三、体检对象
1.戚墅堰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拟进入体检人员。
2.2013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并体检合格者可免检。
四、体检项目
1.临床: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测血压;2.心电图;3.肝功能;4.血糖;5.肾功能;6.B超;7.X光胸透。8.妇科检查、化验检查。
五、体检要求
(一)准备工作:带好《幼儿园教师体检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在体检表上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婚否、民族、籍贯、现住所、联系电话、既往病史,一定要粘贴好照片,在体检报到处缴费后领取体检单(含B超单、心电图单、化验单)。
(二)体检人员听从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
(三)可灵活机动完成体检项目,先在人少的体检项目处体检,直至做完所有体检项目。
(四)体检结束后应把体检表留在七院体检中心交表处。
六、注意事项
(一)体检表未按要求填写和粘贴照片者不得体检。如已怀孕,请在领体检单时说明,并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已怀孕周数。
(二)须自觉遵守纪律,维护秩序,不随地扔垃圾,不高声喧哗,不损坏公物。
(三)体检隔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体检当天早上抽血、B超两项做完后才能进食。
七、相关政策
(一)体检项目、办法、程序和标准严格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转发<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
(二)体检后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经主检医师同意,报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批准后,可予复查。复查应使用原体检表,原则上只限于单科检查,最多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三)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如有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应通知体检人员和指定医院及时补查。故意不参加体检造成项目缺漏,该项目视同不合格处理。
(四)未参加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组织的体检,擅自体检的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五)体检表“既往病史”一栏,应如实填写。
(七)体检表请于6月10日前交到文教局5051办公室,体检表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
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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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体检表.doc》来源于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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