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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阅读:1082 次  日期:2013-04-03 15: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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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北湖区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素质,根据《公务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法院关于遴选优秀人才的有关规定,经上级法院和北湖区委同意,我院党组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凡进必考,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此次选调的职位为法官5名(其中:审判人员3名、执行人员2名),文秘1名,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

1、法官的选调范围为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在编在职公务员或曾经担任过法官、检察官的其他机关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2、文秘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选调范围为全国范围内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

四、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业务素质好,思想品德端正。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须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工作时间两年以上(即2011年4月30日前参加工作),报考执行人员限男性。

(四)文秘人员需具有中文、新闻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文秘实际工作经历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优先,工作时间两年以上(即2011年4月30日前参加工作)。

(五)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需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网络技术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工作时间两年以上(即2011年4月30日前参加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七)自愿在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五年以上。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选调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法院网、湖南领导人才网、郴州法院网、北湖区组织人事和北湖区法院网站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21日下午5:30时止。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发布公开的网站和北湖区法院网(http://bhqfy.chinacourt.org/)法院要闻栏下载《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官(检察官)等职务职级任命件和等级审批表或有效证明等相关资料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交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政工室。

2、资格审查。由区法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由区法院政工室负责提前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作弃权处理。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则相应递减选调人数。

(三)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1、笔试(占50%)。文秘人员注重文字综合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基本应用技能的考核。审判人员及执行人员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耐劳,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法律专业知识。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笔试内容为计算机相关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网络及应用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法院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评分。

2、面试(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主考官随机提问方式,按报考职位进行。面试分值为百分制。

(四)体检(时间另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和工作年限确定)。由区法院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办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申请自通知体检不合格起7天内提出,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复检处理。

(五)考察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区法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被考察对象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政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如果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情形,不予选调,该职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同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果出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郴州市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同时报市中院、省高院备案。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2、被选调录用的人员均按一般干部办理调入手续。

3、区法院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就业调动、子女入学等没有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事宜。

4、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北湖区法院网(网址:http://bhqfy.chinacourt.org/)查询。

5、咨询电话:0735-2329957 联系人:谭晓敏、胡婧林

七、本方案由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湖南领导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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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考试录用

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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