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选人用人的新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优秀人才到经济建设主战场,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太康科学发展新跨越,中共太康县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为太康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科级)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身体素质;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二)资格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熟悉工业经济管理或项目建设工作的正副科级干部;
2.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任副科级职位的满2年以上,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三)限制条件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和纪检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影响提拔使用的;
5.其它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三、选拔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县委常委会批准的《太康县公开选拔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填写《太康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可在太康县政府网站上下载),交近期免冠照片(大二寸)6张。报名地点:太康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综合楼5楼525房间,电话:0394 6816028)。
(二)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拔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和《公选实施方案》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确认。
(三)笔试
笔试人选按《公选实施方案》确定。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法律知识、现代科技基本知识、文史知识、时事政治等。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公选实施方案》确定。
面试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考官由领导干部、有关方面代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当场评定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对象按《公选实施方案》确定。
考察对象的考察工作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六)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公示。
太康县公开选拔县重点项目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3月20日
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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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doc》来源于太康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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