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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阅读:3836 次  日期:2013-03-15 18:10:19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医院简介: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5年,原位于昆明西郊长坡,现位于昆明市穿金路733号,与著名的风景名胜地世博园和金殿公园相毗邻,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院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全省大部分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的临床治疗工作和全省各州市精神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是省、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昆明医科大教学医院。医院共设置科室40个,其中临床业务科室13个,医技功能科室10个,行政职能科室17个。拥有两个市级重点学科——老年精神病科和精神康复科,一个院级重点学科——妇女儿童精神病科。现编制床位400张,实际开放900张,床位使用率达110%以上。拥有数字化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彩超、脑电图机、多参数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和麻醉机等设备。目前,“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云南省医院协会精神病医院管理专业委员会”、“云南省心理援助热线”、“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云南省康复医学会精神康复专业委员会”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云南省精神医学基金组织”、《云南精神医学》杂志编辑部均设在我院。

为充分发挥我院在全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中的优势,尊重患者的人格,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水平,2004年医院建成全省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精神病患者康复中心;2007年新建医技综合大楼,新增床位360张;2012年医院又开工新建3万m2业务大楼,今年上半年完工后,医院总床位数将达1500张,床位规模将挤身全国前三甲,将大幅解善病人住院难、住院条件差的困难。

随着医院业务建设发展的需要及心理卫生服务需求的增加,我院将扩大规模,诚聘有志之士到我院从事精神卫生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其他招聘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国民教育或全日制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查询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可通过昆明信息港(www.kunming.cn)、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等网站查询具体人数、岗位条件。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10:00至4月1日11:00。

报考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采集照片(白色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2013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3.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由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负责。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3月26日上午10:00至4月2日上午11:00止。(节假日休息)

现场审核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行政二楼人力资源部(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现场审核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2013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笔试费50元。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指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有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笔试时审核原件。

3.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请于2013年4月18日至4月19日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学历要求为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有硕士研究生报考此类岗位,也需参加该岗位的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及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网(www.ynj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辅导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实际操作的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

4.面试时间:由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负责通知。

5.面试地点:由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负责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有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总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网(www.ynj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七)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注:因我院岗位的特殊性对体检结果为运动功能障碍者不予聘用)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网(www.ynj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医院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63123241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0871-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部(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联系人:邓老师  李老师

邮 编:650224

联系电话: 0871-65610054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表:

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 年龄 其他招聘条件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临床 专业技术岗位 3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老年病学、精神卫生、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30岁以下      
护士 专业技术岗位 3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护理学
中医推拿 专业技术岗位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针灸推拿学
麻醉 专业技术岗位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麻醉
收费员 专业技术岗位 1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会计 35岁以下
文秘 管理岗位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秘书学 30岁以下
文秘 管理岗位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秘书学
合计 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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