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人民医院2025年就业见习岗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用人需求,拟招聘就业见习人员15人,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4.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且在上述2年时间内无就业经历相关记录(就业经历记录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参加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等情况),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或求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见习时间及待遇
(一)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二)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2400元的生活补助。
(三)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期间被其他单位招、录用的,可提前终止见习。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8:00-11:30 ,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龙陵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中段)。
4.提供材料:报名者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可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习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六、相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龙陵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5-6121018(院办公室) 15308751576(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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