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2025年委托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麒麟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统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麒社发〔2025〕5号)和《麒麟区2025年委托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麒麟区2025年委托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麒麟区2025年委托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8:20。
报到集中地点:麒麟区人民政府大门内旗杆处。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2.体检费用自理,请考生准备300元左右,到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费。若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需进一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另行缴费。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
4.体检前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人员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考生须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8.请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变更联系电话的请及时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874-6209890),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区)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附件:麒麟区2025年委托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及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曲靖市麒麟区瑞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8日
来源:http://rsj.qj.gov.cn/view/gsgg/1411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