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陇川县委党校2025年度公开引进研究生公告
根据《中共陇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单》和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要求,中共陇川县委党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方式
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采取现场面试测评的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规范全称 |
事业单位分类情况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条件 |
学历条件 |
中国共产党陇川县委员会党校 |
公益一类 |
专技 |
2 |
研究生一级学科:哲学0101;应用经济学0202;理论经济学0201;法律0351;法学0301;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国史0602 |
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4月1日;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8.参加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或者已进入聘用程序的人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荣昌路5号,中共陇川县委党校二楼办公室。
报名电子邮箱:294315167@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珂廷0692-7175721、15198911530。
(二)报名时间:从2025年4月1日8:30至2025年4月18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要求:报名请自行下载附件《中共陇川县委党校2025年度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陇川县委党校2025年度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含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证书。
5.报考诚信承诺书。
(五)电子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一致,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扫描件以彩色PDF格式上传。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联系电话”。
五、招聘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若因电话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及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二)现场面试测评
1.面试测评方式:不限开考比例,采用讲课和面试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考核成绩计算:总成绩=讲课成绩+面试成绩。
2.面试测评时间及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与应聘人员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由中共陇川县委党校组织开展。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1.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2.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档案情况、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查验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学历、学位获取保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的审核在聘用前完成)。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dh.gov.cn/rsj/),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递补
若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自愿放弃情况,将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前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照陇川县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要求
1.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3.应聘者须按规定交验各种真实、有效证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辞退。
4.进入考核场地后,要服从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考核时不准提与考核无关的其他要求。
5.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7.未尽事宜由陇川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陇川县委党校2025年度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表.docx
中共陇川县委党校
2025年3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XYgxkdMiMDuNOPKJ_-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