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公告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海洋地质调查和战略性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14人,其中应届毕业生9人,在职人员5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有博士学历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具体如下:
(一)应届博士毕业生。
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近两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学历学位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规定和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上述两年期计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
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所有招聘岗位入职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12月31日,超出时限未完成入职报到的取消岗位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博士研究生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
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www.sydwgkzp.cn/cgs/index.html#/home,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在报名时请提交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根据各个岗位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满足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可以减少招聘人数以达到开考比例,或者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门户网站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内容:采取PPT汇报方式,分为自我陈述和提问回答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岗位综合素质等。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科研业务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
(四)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排名前3的方可被确定为递补对象)。
(五)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官方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掌握公开招聘有关公告通知,我单位不承担单独通知每位应聘人员的义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联 系 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zhangtongtao@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附件下载:
附件1《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博士研究生岗位).doc
来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503/t20250313_538396.html